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遵循必要性原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遵循必要性原则

发布时间:2020-04-22 作者:翊成网络g 点击: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从这可明白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遵循必要性原则,也就是说,在某种食品生产过程中,如不使用某种添加剂,则会影响这种食品的质量(含食品安全质量)或生产工艺,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使用这种食品添加剂。这就是添加剂使用的必要性原则。

不过,在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降低添加剂在食品中的用量。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另外一个原则是在可用其他方法替代的情况下,尽量不用食品添加剂。如在面包生产中,可用食品防腐剂,以阻止面包发霉变质、延长食品保质期。如在车间安装杀菌消毒设备,提高车间环境、包装材料和人员的卫生质量,减少细菌对食品的污染,则可不必要添加防腐剂,在不用防腐剂的情况下,也可保障面包在规定的食品保质期内不腐败变质。

按规定使用食品防腐剂等添加剂,人吃了含添加剂的某种食品,不会产生健康危害。但如果经常吃含某种对健康有副作用的添加剂的不同种类食品,人体有可能摄入较多的某种添加剂,而出现健康危害。从这个角度来说,应尽量少用或不用食品添加剂。当然,提倡少用或不用添加剂,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食品标识包括标签、说明书,用以说明食品基本信息、特征或属性。对广大消费者关注的食品添加剂标注问题,《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做了以下规定:

1.在食品中直接应用着色剂、甜味剂、防腐剂、乳化剂、增稠剂这5类食品添加剂,食品企业应在食品配料表的食品添加剂对应位置,标注添加剂具体名称。如用其他食品添加剂,则可选择性标注添加剂的种类、具体名称或代码。

2.添加剂标签的醒目位置须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

3.食品添加剂的标识应标注的内容包括:添加剂的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配料表、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添加剂使用范围、用量、用法。

4.使用经辐照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应在食品包装的相应配料名称后标注“经辐照处理”文字。

5.在饭店菜肴等餐饮食品中用添加剂,要在菜单上标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适用范围及用量。

6.销售的包装食用农产品如用了食品添加剂,应标明添加剂名称。


本篇网址:http://www.y-h.cc/sc/news/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