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原则必须满足哪些要求?
发布时间:2019-12-03 作者:翊成网络g 点击:
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要求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按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食品(原)配料中允许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2、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大使用量;3、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而带入的水平;4、由配料带入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也就是要求由原料带入的食品添加剂不在终产品中法规功能作用。
带入原则是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同时符合以上4个条件才能适用带入原则。例如:按照现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酱肉生产中不允许添加苯甲酸,但是可能需要使用酱油作为配料,而酱油中允许使用苯甲酸,其大使用量1.0g/kg,因此,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我们可以从酱肉中检出来源于酱油中的苯甲酸,但不应超过由酱油带入到酱牛肉中的量。
如果食品配料中使用了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或者用量不符合使用规定,则使用了不合格配料,不符合带入原则。再如,为了使终食品中防腐剂的含量达到防腐、延长货架期的作用,而在该食品的配料中添加足够量的防腐剂,或者将配料作为防腐剂载体进入终食品,在这些情况下配料中使用添加剂的目的是为了在终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也同样不符合带入原则。
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但在检验和判定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时应考虑带入原则,结合配料表中各成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进行综合判定。